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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安全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6-01-12 | 文档页数:17 | 文件格式:doc | 文件大小:116KB | 浏览量:13

海南省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安全操作指引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指导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规范操作,进一步降低动火作业安全风险,防范遏制火灾事故,从而保护人身及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http://www.csres.com/detail/387868.html'55037-2022)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

三、适用范围

全省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装饰装修等,施工中需动火作业的应严格参照此安全操作指引实施。

四、定义及分级

(一)动火作业定义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作业现场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作业。如使用电、气焊(割)、明火加热作业等。

(二)动火作业分级

1.一级动火: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与其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项目;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有限空间、比较密封的室内、地下室等场所;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如大量堆积聚氨酯、聚苯板等)场所的动火作业属一级动火。

2.二级动火: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属二级动火。

3.三级动火: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等均属三级动火。

(三)动火升级管理

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五、常见动火作业

(一)房屋建筑常见动火作业

1.钢筋焊接作业,如电弧焊、电渣压力焊等进行钢筋连接与加固;2.钢结构施工中,对钢梁钢柱的焊接及接缝的打磨;3.使用气割设备对金属构件进行下料切割;4.电气安装过程中,对金属线槽桥架的焊接固定;5.给排水、暖通空调、燃气等金属管道的焊接;6.阳台、楼梯等部位栏杆扶手的安装焊接;7.金属门窗与墙体预埋件之间的焊接;8.防水卷材热熔法动火作业;9.钢材类物料切割作业等。

(二)市政道路常见动火作业

1.道路标识标线施工中的热熔标线作业;2.路灯及信号灯安装的焊接作业;3.地下管道安装与连接的焊接作业;4.道路附属设施的金属构件焊接;5.检查井、工作井等附属构筑物的钢筋焊接。

装饰装修常见动火作业

1.幕墙立杆与埋件、立杆与横杆、铁膨胀管与埋板焊接作业;2.室内干挂石材龙骨焊割作业;3.吊顶角钢焊接作业;4.厨房设备安装焊接;5.燃气、暖通等金属管道的焊接;6.型材上钻孔、切割易产生火星溅射作业等。

六、操作规程

(一)基本要求

1.施工现场应建立动火制度,且明确动火区域的划定。动火制度及动火区域设置由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2.各类动火作业的设备设施入场后,分包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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