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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汇总表(企业填报)

发布时间:2026-01-28 | 文档页数:2 | 文件格式:xlsx | 文件大小:12KB | 浏览量:10

附表2

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汇总表(企业填报)

填报单位:

序号

所属地区

人员姓名

证件号码

注册类别

注册单位

社保单位

问题说明

是否为“挂证”人员(是/否)

不作为“挂证”人员理由(6类情形)

自查自纠情况

是否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是/否)

已整改到位方式

未整改原因

负责人:

填报人及电话:

填报时间:

填表说明:

1、“问题说明”请参照下发的注册人员初步对比数据,比对后据实填写“无社保”、“社保不一致”、“多家社保”、“重复注册”、“超过60岁”等;2、是否为“挂证”人员:如填写“否”,请依据自治区住建厅《补充通知》要求填写“不作为挂证人员理由”,即《补充通知》第一条表述的6类情形之一,并向企业注册地住建主管部门提供详实证明材料;3、已整改到位方式,请据实填写“符合6类情形、注销、转注、变更社保”等,未整改原因,请据实填写“拒不整改、整改手续正在办理中、无法联系本人、注册单位(或个人)不配合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等;4、“是否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由企业注册地住建主管部门根据企业填报内容,核实是否属于“注册单位与个人一方反映与另一方不存在聘用关系,而另一方不予配合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的”情形,并判定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