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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7 | 文档页数:10 | 文件格式:pdf | 文件大小:1.62M | 浏览量:10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揭市建[2024】58号转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各县(市、区)住建局、人社局: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自查自纠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内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单位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是否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存在相关问题的,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对在自—1—

查自纠期间及时整改到位的人员和单位,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用和城社住中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揭阳市人方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9月13日(联系人:卢泽楠、孙榕涛,电话/传真:8291670)2-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粤建许[2024】209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4】283号)要求,现开展我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予以贯彻落实。

一、工作安排(一)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8月至10月)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自查自纠工作,指导、督促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单位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是否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存在相关问题的,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对在自查自纠期间及时整改到位的人员和单位,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二)排查处理阶段。(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1.全面排查。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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