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潍坊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
专项治理问题项目消防安全评定
工作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鲁建消字〔2024〕7号)、《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问题项目消防安全评定技术要点》(鲁建消技函〔2025〕1号)及《潍坊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潍建消字〔2025〕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行动问题项目整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潍坊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行动中,已纳入“问题项目数据库”问题项目的消防安全评定工作。
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符合常规消防审验审批条件的问题项目和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政策范畴且具有消防审验主管部门确定合格报告的问题项目不适用消防安全评定。
二、建设单位(使用人、权利人)责任
(一)应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专项治理平台问题项目整改审批系统(建设单位)”(详见附件1)发起问题项目整改申请,不得线下申请;
(二)应委托已通过信息采集并公开的整改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工作,并签订服务合同;
(三)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整改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四)提供消防安全评定所需项目合法手续、消防设计文件等相关资料,做好问题项目消防安全评定、消防设施设备检测及整改过程技术资料的档案存档管理工作;
(五)应按照消防安全评定整改意见通过完善技术资料、采取工程措施、增设消防设施等方式完成整改工作。整改完成后应委托原整改技术服务机构重新进行消防安全评定,并报相关部门核验,办理消防审验手续并销号(详见附件4)。
三、整改技术服务机构要求及责任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自愿申请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及整改技术要求对申请作为整改技术服务机构的相关企业、单位进行信息采集工作。
(一)基本条件
1、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建设工程施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消防工程相关的企业、单位;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具备相关资质,或符合相关从业条件;
4、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5、技术服务基础设备、检测设备、设施等配备齐全,能够满足消防安全评定要求;
6、行业内信用评价未列入失信黑名单;
7、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无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整改技术服务机构责任及要求
1、整改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应按合同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及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并主动接受相关主管部门、委托单位及社会监督;
2、整改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与建设单位(使用人、权利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不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