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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03-25 | 文档页数:41 | 文件格式:pdf | 文件大小:326KB | 浏览量:20

中山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城乡建设领域是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控制我市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量增长,切实做好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统筹发展和安全,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引领,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大力发展高品质绿色低碳建筑,持续推进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提升绿色低碳发展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工作原则

坚持系统谋划,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结果控制,稳妥有序推进实现碳达峰。坚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坚持创新引领,加快技术攻关,完善城乡建设碳减排管理制度,科学节能降碳。坚持双轮驱动、共同发力,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机制,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实施共建共享,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二、发展目标

(一)发展基础

中山市城乡建设领域能耗和碳排放总量逐年上升,2010~2020年期间碳排放年均增长率为2.8%。“十三五”期间全市城乡建设领域累计碳排放量约0.3亿吨二氧化碳,年均增长率为2.1%,比“十二五”期间降低了0.5个百分点。2020年,全市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占全社会碳排放量的比重为37.8%,大部分来源于建筑运行阶段,其中公共建筑占比38%,居住建筑占比52%,建筑施工占比10%。近年来,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有所下降,而居住建筑碳排放强度较稳定。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和产业结构深度调整,全市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量及其占全社会碳排放总量的比例均将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目标

1.近期目标

到2025年底,全市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可再生能源、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等相关措施推广普及,建筑用能结构逐步优化,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能效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2.远期目标

2030年前,全市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碳排放峰值水平控制在710万吨二氧化碳。城乡建设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建设发展方式,建筑节能水平大幅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用能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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