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部规2024-25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湛江监管分局湛建房[2024]118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湛江监管分局关于印发《湛江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各房地产企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升城市建设品质,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城市建设实际,现将《湛江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市住自账资公湛江市住廣和城140市00288建设局湛江市自然局法公視公司住房海积金管理中心开中国太民银行湛江市分行合S40国家全中工监管分局福国24月日.102
湛江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一、鼓励建设高品质居住区(一)优化公共开放空间和配建设施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鼓励公共开放空间和配建设施建设,核定建筑工程容积率时,下列情形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边界开放、便捷可达且面向公众或社区全天候免费开放的公共开放空间(过街楼、架空走廊、连廊、檐廊、挑廊、景观亭廊、入口雨棚等);小区各类配电房(含开闭所)及电信设备房、市政配套用房(垃圾房)以及为小区服务的物管用房、休闲健身用房等(这部分用房的建筑面积不能超过总计容面积的5%);既有房屋增设的消防楼梯、无障碍设施、电梯;建筑物屋顶的梯屋、电梯机房、水箱间、人防报警间、通信基站机房,或提供不小于屋顶面积60%用作公共活动区时一体化设计的梯屋及设备设施用房,且上述建筑面积累计不大于屋顶面积25%时。(二)鼓励建筑增设公共开放空间。住宅建筑利用首层架空层空间,在满足结构楼板层高不得小于4.5米且架空开面不少于两个开面时,可作为公共开放空间不计入容积率。住宅、办公、大型商业建筑利用架空层空间和首层以外楼层空间提供作为公共开放空间的,在规定情形下不计入容积率,公共开放空间最大占比为建筑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作为公共开放空间使用。(三)放宽半开敞空间半计容比例。为推进“未来社区”“高-3-
品质住宅”建设,住宅套型半开敬空间半计容的比例上限为住宅水平投影建筑面积的20%,阳台进深不超出2.5米的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计容建筑面积,允许设置一个满足连续开敞率不低于40%的主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怀版请输入您要搜索的关键字zjt.hainan.gov.cn首页机构介绍|要闻动态|信息公开|解读回应政务服务数据开放页>才教育分享到:索引号:00817379-0/2023-78936主题分类:发文机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文日期:2023-08-1709:34标题:关于印发《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琼建规〔2023〕8号文号:琼建规[2023]8号发布日期:2023-08-1709:34时效性:有效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人才发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工作的通知》,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原“海南省建筑领域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附件:1.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2.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评分说明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8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办发〔2020〕40号)等相关规定,立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聚焦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释放人才制度创新活力,推动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本评审条件。第二条按照评审条件,经评审合格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表明持证人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作为聘用住建行业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工程(建筑)师、工程(建筑)师、高级工程(建筑)师、正高级工程(建筑)师职务的重要依据。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在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从事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工作,并具有社保信息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在我省工作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须取得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持有
的通知_thum_pdf_merged_20260127151615jy.jpg)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后文件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沪建综计联[2024】380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7)》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计划(2024-2027)》的通知,我们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7)》,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1—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房屋管理局2024年7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2-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7月26日印发

关于做好“十五五”能源电力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docx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业务面试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建人教函〔2024】225号)精神,现就2024年度省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业务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面试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9月20日,具体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二、面试方式采用线下面试方式进行。三、面试地点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杭州市学院路126号,地铁2、10号线学院路站下,向南600米;或地铁19号线文三路站下,向北500米)。
四、面试人员及安排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精神,以下申报对象列入面试范围:(一)转评高工后再申报的;(二)通过标志性业绩申报的;(三)所申报的正高工专业与本人高工专业不完全一致的;(四)连续3年及以上申报的;(五)评委会认为需要进行业务面试的其他情形。面试人员名单及安排由我办单独发至各中评委及省直单位。五、注意事项(一)考生须在规定面试时间提前20分钟携身份证原件(其他证件一律不予认可)到指定地点报到(上午面试考生报到时间为8:40,下午面试考生报到时间为13:40)。(二)超过规定面试时问仍未报到的,视为迟到。若迟到半小时以内的,则安排至本场次面试最后一名;若迟到半小时以上的,则取消其面试资格。(三)面试顺序按当场公示序号确定,并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完成。
(四)请各有关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所属人员的业务面试组织工作,将面试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到每位面试人员。各中评委及省直单位做好通知确认工作并及时反馈我办,确保本次业务面试工作顺利开展。(五)因面试地点停车场地有限,请自行解决机动车辆停放问题。联系人及电话:王海挺,0571-89985221江建国NY职务任职资格评申委员会办公室社45AS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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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公租房分配管理操作指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公租房分配管理、提升行政效能、防范廉政风险,努力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引。一、受理指引(一)受理方式。公租房依申请受理。申请人到受理窗口申请公租房的,受理窗口应指导申请人通过线上申请,准确填写家庭信息,按照当地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受理窗口可协助申请人线上提交,提交即受理。受理窗口要提醒申请人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同意从提出申请之日至承租期满,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可对其个人及家庭成员信息进行核实。申请人自行通过线上提交了申请材料、个人承诺书,也视为公租房申请被受理。(附件1)。政企联建公租房,供应对象范围可为本单位职工,且只能向经当地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审核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配租。(二)简化手续。要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
律取消;对必要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三)窗口设置。各地要将线下受理窗口开设在市、县(区)政务大厅,具体由各市、县(区)根据实际确定,并通过政府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受理窗口应张贴通俗易懂、一目了然的申请材料清单,推行提供印有反诈宣传的清单。要在显著位置张贴包含申请渠道、答复时限,文明服务规范,咨询、投诉、举报渠道和联系方式,优先对象的范围、优先安排的办法等内容的服务承诺,方便群众了解和使用。公租房申请“谁受理、谁答复”,受理单位的经办人、受理窗口第一位接受业务询问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要使用文明、规范的用语,认真受理,服务周到。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能立即办理的立即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应耐心说明情况;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明确告知群众承办部门和单位。(四)受理反馈。受理单位应于5个工作日内,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系统”向申请人反馈受理结果。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申请人到受理窗口申请的,应书面告知。(五)受审分离。公租房资格审核实行线上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核。受理窗口负责指导申请人将齐全的申请材料、个人承诺书等同步录入陕西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
息平台”),提交申请。申请信息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系统统一收件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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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佛山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能建造水平评价指引
(试行)
一、编制说明
1.本指引适用于轨道交通工程、地下管线(管廊)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含互通立交桥、城市道路高架桥)、燃气工程、供水厂工程、污水处理厂和再生水厂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园林工程及其他市政工程。
2.指引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正在编制的《智能建造项目层面评价指标体系》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在编制的《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智能建造水平评估指引》进行编制。
3.评价指引分为控制项、评价项和加分项。控制项为开展智能建造项目评选的基本要求;评价项为项目智能建造具体水平的打分项,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区分;加分项为对工程智能化创新应用的项目成果转化进行加分。
4.评价指引体系框架如下:
二、控制项:
1.单位工程项目投资不小于1000万元。
2.申报工程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
3.在勘察设计、生产、施工等阶段,有2个以上阶段(一级指标)采用智能化技术,具体为各阶段应用智能装备工序(二级指标)有2个以上。
4.在勘察设计、生产或建造环节应用智能化技术及软件。
三、评价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解释
评分值
智能勘察设计
(25分)
勘察
(5分)
工程地质调查和测绘、勘探和取样、工程物探、原位测试、室内试验、水文地质试验等环节,采用数字化技术采集勘察等数据,并实时传输至勘察数据管理平台,形成勘察数据库,得2分。
勘察中采用激光雷达扫描技术、无人机摄影像技术或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等数字化技术,生成包含有空间信息的影像或实景三维模型,得2分。
勘察成果采用数字化交付,包括项目信息、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数据、勘探和取样数据、工程物探数据、原位测试数据、室内试验数据、水文地质数据,岩土工程评价数据及与工程勘察相关的原始数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等,得1分。
应用软件
(6分)
采用自主可控的设计软件(自主开发的软件或在国产平台二次开发的软件),得2分。
使用软件进行建模或可视化查询,及数据处理、分析和预测,得2分。
设计过程中采用参数化设计、智能设计效率提升工具和插件,得2分。
辅助设计
(4分)
设计阶段采用智能辅助设计得0.5分;采用智能正向设计得1分。
采用AI技术辅助设计,得1分。
基于BIM模型完成专业间综合分析、管线优化、净距分析、智能化装配式拆分深化等工作,形成相关报告,得0.5分。
设计阶段BIM模型可辅助概算、预算清单量的提取,实现设计算量一体化应用,得0.5分。
智能勘察设计
(25分)
辅助设计
(4分)
基于BIM模型进行碳排放测算性能分析,得0.5分。
设计阶段通过BIM模型,进行可视化漫游或VR沉浸式查看,得0.5分。
一体化设计(5分)
建筑、结构、暖通空调、给排水、电气、自控、机械、通信信号、站场、道路、线路、桥梁、园林、环保等实现一体化集成设计提供多专业综合图,指导后续生产施工,得3分。
设计阶段前置考虑施工措施、施工工序或各节点构造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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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佛山市农房设计通用图集
■参编单位、人员《佛山市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参编单位及人员组织单位: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单位:佛山南方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成员:邓冠球邱永忠冯禄佳胡滔解绣叶启航吴俊杰朱燕妮廖志敏徐晓敏莫仲铭陈培雯黄芷敏2
■序党的二十大把高质量发展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对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作出战略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市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实施“百县干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让广大城乡居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佛山传统民居的建造文化源远流长,丰富多彩,融合了岭南传统建筑风格和多元文化元素,具有开放兼容创新的显著特点。现代建筑在保留传统元素的基础上,融入了更多的现代设计理念和科技手段,使建筑更加符合现代佛山人的审美和生活需求。《图集》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版的《岭南新风貌广东省农房设计方案图集》(第二册)及《广东省农房建设绿色技术导则(案例篇)》的基础上进行提炼简化,结合佛山市农房实际情况选取典型用地,充分考虑本地区民居建筑风格,因地制宜编制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包括建筑方案设计和重要节点大样图等。对新建农房提供了系统全面的设计指引和造价估算以供参考,将更好地指导我市各地开展绿色农房建设。各地在使用中需结合地方特点,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加强对当地建筑元素的研究和提炼,创建新时代佛山农房特有的建筑风貌。同时,要防止“面子工程”、“千村一面”等负面现象。《图集》在专业内容上如有未尽完整准确之处,请与编写单位佛山南方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系,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绿景西路11号盛南公馆3楼,邮箱:Info@nfadi.com.cn,欢迎提出意见建议。农房设计通用图集编制组2024年05月3
目录01政策引导502农房风貌803典型农房-----3004农房细部107
01•政策引导常态化推广“百千万工程”相关政策,加强规划引导,推动基层群众关心、支持“百千万工程”
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百干万工程”决策部署农房风貌建设与提升是实施“百干万工程”的重要抓手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百千万程”指挥部城镇建设专班关于加快推进“百千万工程”城镇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印发《东省农村“赤膊房”美化动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点实施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为全面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09年10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作如下修改:一、名称修改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二、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删去“公安消防”。三、第五条第一款增加一项“(四)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四、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五、第九条修改为“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此外,对部分条文的文字作相应的修改。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发布。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2000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8号发布,根据2009年10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第五条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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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2年)(2012年2月14日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第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并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及港口装卸、堆存;铁路运输是指以火车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包括高铁和城际铁路);管道运输是指以管道为工具的液体和气体物资运输。冶金是指金属矿物的冶炼以及压延加工有关活动,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黄金等的治炼生产和加工处理活动,以及炭素、耐火材料等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助工艺环节的生产。机械制造是指各种动力机械、治金矿山机械、运输机械、农业机械、工具、仪器、仪表、特种设备、大中型船舶、油炼化装备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制造活动。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包括武器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