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办法的通知优质工程评选办法_pdf_merged_20260109153617zc.jpg)
ZJFC16-2023-0003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嘉建[2023】3号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南湖杯(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建设局、嘉兴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嘉兴经济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建设交通局,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嘉兴市市政工程协会,各有关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南湖杯(优质工程)的评选活动,有效推进我市建设工程品牌建设,我局制定了《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南湖杯(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城乡健嘉兴市村法放202年3月17日出局翼1
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南湖杯(优质工程)评审办法一、总则(一)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引导企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促进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水平提升,推进建设工程品牌建设,进一-步规范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南湖杯(优质工程)(以下简称“南湖杯”)的评审活动,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二)南湖杯是嘉兴市房屋市政工程的最高荣誉奖,每年评官一次。(三)南湖杯的评审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完成竣(交)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房屋(含农村住房)、市政工程。(四)南湖杯评审坚持“好中选优”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倡导绿色、环保、和谐。(五)南湖杯的评审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标准》(GB50300)及房屋市政工程现行的质量标准执行。(六)鼓励绿色建筑以及实施绿色施工、建筑工业化、全宅全装修和有重要技术创新、智能建造的项目申报南湖杯。鼓励中小企业自报南湖杯。二、组织管理2
(一)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建设局”)负责南湖杯的评审工作,市建设局负责组建南湖杯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组成。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审定评选结果、研究解决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等工作。(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南湖杯项目申报及推荐,且应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择优推荐南湖杯参评项目工程,并协助调查处理南湖杯评审过程中的投诉举报。(三)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建筑业协会”)、嘉兴市市政工程协会(以下简称“市市政协会”)分别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南湖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