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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部分二级)业务手册

发布时间:2025-12-29 | 文档页数:12 | 文件格式:pdf | 文件大小:550KB | 浏览量:7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部分乙级)办事指南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3月1

前言本业务手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要求编写,主要包括受理范围、适用对象、办理依据、实施机关、许可人员、批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许可收费、许可证件、共同许可与前置许可、中介服务要求、指定培训、资质资格、许可办理、许可服务、事中事后监管、投诉举报等十八个方面内容,并附有审批流程示意图、事项许可相关文书、表格以及许可证样本等,是云南省办理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的规范性文件。各审批机关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本手册的要求,标准化、规范化实施审批服务活动。该手册可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国家、省关于“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进行适时修订。由于编写时间仓促,手册内容难免有不足之处,各地在实施审批活动时,可及时向编写机构进行反馈。本手册由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编写和解释。主要编写人员:闵照中段宇靖审核审查人员:鲁雪梅2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部分乙级)业务手册一、受理范围(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在临沧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申请临沧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的单位。《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的通知》(云建建[2021】97号)要求,下工程监理企业部分乙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审批权限下放到州市。(二)不予受理的情形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2.申请事项不适用该许可或者不属于属地管辖范围的。二、适用对象临沧市行政区域内申请工程监理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三、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3

建筑活动。(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第一次修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第二次修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第三次修正)第十条专业乙级、丙级资质和事务所资质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批。(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的通知》要求,工程监理企业部分乙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审批权限下放到州市。四、实施机构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许可人员(一)受理人: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网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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