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邵阳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申报评价工作的通知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邵阳经开区开发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为做好2023年度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根据《邵阳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邵建发[2023115号)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信用评价对象1.取得建筑施工相应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本市建筑施工企业。2.在邵阳市行政区域内有固定办公场所、有配套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且从事建设活动满五年以上的外地入邵企业。二、信用评价内容(一)建筑施工企业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奖励和表彰、批评和惩处、通报和约谈等;企业在综合实力、市场行为、社会义务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日常管理、工程创优获奖、资信信誉等各方面的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1
(二)信息采集时间规定:1.基本信息的采集期限为信用主体存续期限。2.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的采集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自受到表彰、获得荣誉称号和作出行政处罚之日起计算;3.法律法规对信息采集的期限有其他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三、信用评价程序(一)受理申报资料受理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截止至2024年10月11日17:30分,逾期不予受理。1.符合申报条件且自愿参加的企业可在我局网站下载《邵阳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申请表》并如实填报。申请表和证明材料采用A4纸胶装。2.县市建筑施工企业申报资料交所在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签署推荐意见并密封后统一报市评价办;市本级及外地入邵企业申报资料由企业密封后送市评价办。(二)评审市评价办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评审过程中评审人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评审小组由建设监督、招投标、质量、安全、法规、建筑业管理、行业协会等专家代表组成,人数为7人以上单数。-2-
(三)公示公示期内收到的异议、申诉、举报等,将进行查验和核实。(四)审定局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评审结果进行审定。(五)发布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在局官网及其他相关网站发布。四、联系方式市住建局建设监督科:陈春帆联系电话:15874819971市招标办:刘奇联系电话:13786934501附件:1.邵阳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申请表2.邵阳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登记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