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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智能建造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月日
前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和“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战略部署,立足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核心区位优势,聚焦智能建造全生命周期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以“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智能化”四化协同为核心驱动力,系统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编制《嘉兴市智能建造技术导则》,旨在凝练可复制、可推广的“嘉兴经验”,为长三角区域智能建造协同发展提供示范支撑。本导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智能建造技术导则》(试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通知》(建市函【2022】82号)等政策文件要求,《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GB/T51269-2017)、《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等国家规范及《嘉兴市智能建造试点实施方案》等地方政策编制而成。编制过程中充分吸纳了深圳、苏州等先行城市经验,结合嘉兴市建筑业发展现状及长三角区域协同需求,通过广泛调研、专家论证和技术研讨,形成系统性技术框架。本导则共分9章,涵盖智能建造全流程技术要求,重点包括:1.智能化勘察技术:基于GIS、三维激光扫描等技术构建数字化勘察模型,强化场地信息集成;2.数字化设计技术:以BIM正向设计为核心,推动多专业协同与标准化设计;3.智能化生产技术:规范预制构件工厂智能化管理及质量管控流程;4.智慧化施工技术:集成物联网、建筑机器人等技术提升施工精细化水平;5.数字化交付与运维技术:建立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机制,支撑智慧运维管理。2
本导则适用于嘉兴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及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的智能建造活动,覆盖勘察、设计、生产、施工、运维全生命周期。通过明确技术标准、实施路径和管理要求,推动建筑业向高质量、高效率、低能耗方向转型,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本导则由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嘉兴南湖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负责技术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主编单位(地址:浙江省嘉兴市越秀路572号)。3
目录1.总则...11.1编制目的.......11.2编制原则……22.术语与定义……1.3适用范围32.1通用术语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