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我市2020年批准的建筑业企业开展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资质批后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闽建许[2020]5号)的要求,市建设局将于2021年第三季度开始,对2020年由市建设局审批的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所具有的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分五个批次(与榕建筑[2021]20号文的核查工作同步)开展动态核查,每个季度开展一次,核查企业名单由市建设局审批处查询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后提供,核查顺序为审批顺序,相应的核查批次开始前,已经转出或注销的企业不再纳入。核查内容包括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是否符合资质标准,技术负责人业绩是否属实,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社保证明是否属实,市建设局将在官网上公开核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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