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科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处理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部令第149号)等规定,撤销河北科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筑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对其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因资质申报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产生的相应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上述企业自行承担。















渝公网安备: